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礼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5********57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525民初1957号
案号
(2020)湘0525执5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洞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谭礼平、谭小湖每月各承担谭红根赡养费500元,限每月1日付清;2、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谭礼平将谭红根接回家居住。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00元,由谭礼平、谭小湖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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