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4********5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24民初7735号 |
案号 |
(2020)湘0124执28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4?335.8元;二、被告黄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利息及滞纳金合计7884.80元(已计算至2018年5月30日,后段利息按月利率1.5%的标准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58元,减半收取379元,由被告黄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