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22********9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3122民初1102号 |
案号 |
(2020)湘3122执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唐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刘燕本金87 18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分计算,从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被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 3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