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821********1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821民初1477号
案号
(2020)湘0821执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慈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邓军支付原告潘清海租金96 000元,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200元,减半收取计1100元,由被告邓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1-16
发布时间
2020-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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