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81********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381民初863号 |
案号 |
(2020)湘0381执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易峰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6000元,并承担该款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按每月1.8%计算的逾期利息。上述判决内容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610元,由被告易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