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23********7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181民初7622号
案号
(2020)湘0181执18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黄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浏阳市美美包装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54 2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以54 260为基数,自2018年6月1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 156元,减半收取578元,由黄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2-26
发布时间
2020-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