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24********36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681民初1018号
案号
(2020)湘0681执5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汨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傅超良、周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湖南汨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其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1775‰自2018年8月22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2、驳回湖南汨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33元,减半收取计1217元,由被告傅超良、周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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