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1********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1民初2742号 |
案号 |
(2020)湘0521执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周建平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刘胜祥借款700 000元并支付利息84 000元(利息按照月利率2%自2018年11月13日起计算至2019年5月12日,后期利息按此标准另计至还清之日止)及财产保全费4 520元。二、被告周建军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财产保全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 640元,由被告周建平、周建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0-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