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47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兵1201民初157号
案号
(2020)兵1201执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哈密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497660元;二、被告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哈密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货款497660元为基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65元,减半收取4383元,由被告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时间
2020-05-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跃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8173476048XB
登记机关
沅江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沅江市南嘴镇余百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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