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6********3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6民初184号
案号
(2020)皖1126执16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事项:强制被执行人马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桂柱借款235000元,并自2020年1月7日起以23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王桂柱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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