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30********51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722刑初47号 |
案号 |
(2020)皖1722执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公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二、撤销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2016)鲁0982刑初544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刘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中的缓刑部分;三、被告人刘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10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