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4********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824民初2507号
案号
(2020)皖0824执7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潜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黄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永安财保上海分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210658.85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本案受理费4562元,由被告黄翔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潜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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