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颖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4********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622民初4873号
案号
(2020)皖1622执10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蒙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靳建强、姜颖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蚌埠汉阳造置业有限公司1140381.3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5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二、靳建强、姜颖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蚌埠汉阳造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5000元;三、驳回蚌埠汉阳造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15
发布时间
2020-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