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台龙凤祥珠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4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26民初197号 |
案号 |
(2020)冀0526执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邢台久亿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北任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执行之日止,利率按月息0.84%计算,执行时扣除已偿还利息10028.44元);二、被告邢台龙凤祥珠宝有限公司、河北百世银柜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郝伟民、王桂兰、武树坤、陈乐飞对以上偿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280元,减半收取计31140元,由被告邢台久亿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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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郝伟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00693485003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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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顺风商业广场B座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