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82********8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82刑初55号 |
案号 |
(2020)湘0682执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余华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9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临湘支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姚建军、余芳兰损失人民币110000元;三、被告人余华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姚建军、余芳兰损失人民币567803.63元;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姚建军、余芳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