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路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931********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04民初165号
案号
(2020)皖0504执16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路军欠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到期租金908025.63元、实现债权费用12340.5元,合计920366.13元,付款期限及方式:自2019年7月至11月,每月30日之前向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各支付150000元,余额170366.03元在2019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二、若陈路军未能按期履行上述协议,原告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债权及违约金235549.14元(每日按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自逾期之日算至2019年7月4日止)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陈三军、王连才、保德县三顺汽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陈路军支付完所有款项后,原告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可以协助被告办理车辆过户,提供车辆解押所需材料;五、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用已减半收取6939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12239元,由陈路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03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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