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1********31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302刑初963号 |
案号 |
(2020)苏1302执1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姜宁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3-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