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6********27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6民初7524号 |
案号 |
(2020)皖1226执9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高峰欠李明50000元及利息13500元(利息截止2019年11月21日),高峰于2019年12月28日前偿付利息款13500元;本金50000元及2019年11月21日后利息(月利率按照2%计算,从2019年11月22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时止),于2020年1月22日、2月22日、3月22日前分别偿还本金10000元及当时利息,2020年4月22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及剩余利息,全案为清;二、如高峰逾期还款,应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本息;三、各方当事人就本案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00元,减半收取计850元,由被告高峰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