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慕三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5********43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5民初175号
案号
(2020)皖1125执12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必喜偿还所欠原告吴二磊借款80000元及利息29000元(32000元扣除已付3000元)计10900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被告慕三连对该款承担连带5清偿责任;二、被告慕三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陈必喜追偿;三、驳回原告吴二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2元,减半收取1266元,由原告吴二磊负担66元,被告陈必喜、慕三连负担1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