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小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21********0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821刑初77号 |
案号 |
(2020)湘0821执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李小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李小英的刑期自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21年2月12日止。被判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