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满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929********30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123民初471号
案号
(2020)湘1123执3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双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建平、黄满丽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蒋金贤借款本金40 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9年5月7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唐建平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蒋金贤欠款3140元;三、驳回原告蒋金贤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919元,由原告蒋金贤负担34元,被告唐建平、黄满丽负担88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唐建平、黄满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