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向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224********00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224民初2000号 |
案号 |
(2020)湘1224执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溆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向涛、舒丽沙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舒特拉借款150 000元。逾期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计1650元,申请费1020元,共计2670元,由向涛、舒丽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溆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