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224********00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224民初2000号
案号
(2020)湘1224执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溆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向涛、舒丽沙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舒特拉借款150 000元。逾期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计1650元,申请费1020元,共计2670元,由向涛、舒丽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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