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绥宁县明辉长城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2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527民初730号
案号
(2018)湘0527执3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绥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绥宁县明辉长城实业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绥宁县蓝天彩钢瓦经营部货款本金1855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3月5日至还清之日止),限被告绥宁县明辉长城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绥宁县蓝天彩钢瓦经营部货款本金35500元及所欠前期利息,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绥宁县蓝天彩钢瓦经营部货款本金50000元及所欠利息,剩余货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限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全部还清;二、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005元,由被告绥宁县明辉长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三、双方无其他争执。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8-11-08
发布时间
2018-1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进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527092932939N
登记机关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绥宁县长铺镇工业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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