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单夏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3********8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攸法民一初字第01634号 |
案号 |
(2020)湘0223执4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单夏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龙运兵借款本金558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2年7月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1556元,由被告单夏文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