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81********7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81民初3199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4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浏阳市金刚富华鞭炮厂、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陈文标工资款575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以57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浏阳市金刚富华鞭炮厂、陈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