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002********21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291民初132号
案号
(2020)湘1291执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江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谢辉于2020年5月30日前向原告向伶红偿还借款本金10 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0 000元;二、上述款项由被告谢辉转账至原告向伶红中国建设银行6217003020109534833的账户中;三、原告向伶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950元,减半收取计475元,由原告向伶红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江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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