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02********2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291民初132号 |
案号 |
(2020)湘1291执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江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谢辉于2020年5月30日前向原告向伶红偿还借款本金10 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0 000元;二、上述款项由被告谢辉转账至原告向伶红中国建设银行6217003020109534833的账户中;三、原告向伶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950元,减半收取计475元,由原告向伶红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江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