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901********4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524民初958号 |
案号 |
(2020)湘0524执11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谭波与被告王飞自愿离婚;二、被告王飞自愿抚养小孩谭湘怡至初中毕业,原告谭波自愿每年支付小孩抚养费12 000元整,限每年6月30日之前付清;原告谭波自愿抚养小孩至高中毕业,并承担小孩抚养费。一方抚养小孩期间应给另一方探视小孩提供便利;三、婚后共同财产在新疆阿拉尔市玛滩镇7团团结路一套价值15万元的安置房,归原告谭波所有,由谭波支付王飞5万元,限2019年5月30日之前付清;四、个人经手债务谁经手谁负责偿还,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原告谭波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