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6********5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504执1073号
案号
(2020)皖0504执恢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丁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马鞍山市中方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货款345100元;二、丁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马鞍山市中方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150500元;三、丁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马鞍山市中方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代垫款323189.42元;四、驳回马鞍山市中方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43元,保全费5000元,由马鞍山市中方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受理费498元,保全费394元;由丁伟负担受理费5845元,保全费460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07-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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