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海纳纸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3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324民初6389号 |
案号 |
(2020)苏1324执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海纳纸业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孟献伟租房保证金5000元,电费保证金10000元,合计15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江苏海纳纸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7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有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4076340386T |
登记机关 |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五里江路北侧4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