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海纳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63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324民初6389号
案号
(2020)苏1324执9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海纳纸业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孟献伟租房保证金5000元,电费保证金10000元,合计15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江苏海纳纸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7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27
发布时间
2020-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有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4076340386T
登记机关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五里江路北侧4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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