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二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5********0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2民初1703号
案号
(2020)皖0522执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含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含山县环峰如意饭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含山县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204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含山县环峰如意饭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09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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