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1********5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124刑初193号 |
案号 |
(2020)皖1124执10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孙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8年2月2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孙涛退赔的违法所得686元,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