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吉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11********50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湛仲字第Z000002098号 |
案号 |
(2020)皖8601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尚欠借款本金20567.47元及违约金。如未能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三、本案仲裁费用1519.8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