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吉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11********50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湛仲字第Z000002098号
案号
(2020)皖8601执2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湛江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尚欠借款本金20567.47元及违约金。如未能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三、本案仲裁费用1519.8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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