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2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122民初1037号 |
案号 |
(2020)皖1122执8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华应明、华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施文奎借款及起诉前利息合计90000元及起诉后的利息(起诉后的利息以85666.47元,按年利率6%,自2020年4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可汇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来安支行,账号:34001737208053001962,户名:来安县人民法院。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