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华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2********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2民初1037号
案号
(2020)皖1122执8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华应明、华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施文奎借款及起诉前利息合计90000元及起诉后的利息(起诉后的利息以85666.47元,按年利率6%,自2020年4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可汇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来安支行,账号:34001737208053001962,户名:来安县人民法院。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7-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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