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陵春谷医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3402********328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23民初166号 |
案号 |
(2020)皖0223执7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自2020年1月8日起,以未付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向原告支付利息,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南陵春谷医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