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0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5民初2481号 |
案号 |
(2020)皖1225执24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韩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俊生借款本金20万元,支付利息106000元(利息算至2020年3月25日,以后利息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