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1********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311刑初49号 |
案号 |
(2020)苏1311执1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卢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7日止。已折抵刑期7日。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二、将被告人卢伟退出的涉案违法所得三万九千元予以没收,第10页/共10页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