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11********8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22民初6888号
案号
(2020)皖0122执23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18日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8001.07元,本息合计218001.07元;自2019年6月19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3515%计息,款清息止;二、被告胡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15000元;三、被告方存娟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5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96元,减半收取2398元,由被告胡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