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亨昌林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18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233民初586号
案号
(2020)粤0233执2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东亨昌林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福水村村民委员会2016年至2018年的租金共9900元;二、驳回原告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福水村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东亨昌林业有限公司负担,限同上列款项一并交付给原告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福水村村民委员会。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3-12
发布时间
2020-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戴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11771870610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湛江市麻章区水沟新村12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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