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30********70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623民初5472号
案号
(2020)皖1623执19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一、被告利辛县和胜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淑云水泥款130000元;二、被告邵凤立、汪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吴淑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被告邵凤立、汪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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