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兴市新艺提琴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L090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83民初10669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2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泰兴市新艺提琴厂于调解书生效之日给付原告泰兴市河失镇西黄村村民委员会房屋租赁费30000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19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19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19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如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可就70000元被告未履行部分及滞纳金27375元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234元,减半收取1117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缴纳,被告已当庭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22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新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泰兴市河失镇西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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