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84********35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22民初833号
案号
(2020)皖0522执6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含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慧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云燕偿还借款本金83000元及利息(以83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20年5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4二、被告乔新美对上述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原告负担112元,两被告负担103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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