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明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2********03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422民初1647号 |
案号 |
(2020)皖0422执恢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明利欠原告黄本利150800元,于调解协议签订时给付9万元;下剩60800元于2017年9月1日之前付清,并从2017年5月23日按月利率2%计息,息随本清。2二、双方别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60元,由黄本利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