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30********70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3民初6732号 |
案号 |
(2020)皖1623执2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涛、邵凤立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耿玉萍货款95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3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93元,由被告汪涛、邵凤立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