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3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4民初3291号 |
案号 |
(2020)湘0524执11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涛、刘婉自愿偿还原告阳元娥借款本金与利息(利息截止到2019年10月15日)共计61000元,此款分三次付清:第一笔款限2019年10月26日之前支付5000元;第二笔款限2020年10月15日之前支付28000元;第三笔款限2021年10月15日之前支付28000元 ;二、如被告郭涛、刘婉未按照以上第一项中的约定履行,则自愿从2019年10月16日起以40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18%向原告阳元娥支付违约金;三、双方其他无争议。本案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被告郭涛、刘婉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