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川市新国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83民初679号 |
案号 |
(2020)粤0883执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680209600020】。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吴川市新国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帝水、杨小婵支付违约金74878元。二、限被告吴川市新国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帝水、杨小婵退还办证费14131元。三、驳回原告曾帝水、杨小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98.6元,由原告曾帝水、杨小婵负担1073.4元,由被告吴川市新国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25.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14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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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剑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369645527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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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吴川市人民路福泽豪苑2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