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元氏县顺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54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132民初1933号
案号
(2020)冀0132执3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元氏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氏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丙高各项经济损失253960.01元;二、被告元氏县顺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高丽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丙高各项经济损失286391.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54元,由被告元氏县顺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高丽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元氏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03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牛清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3275547989X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元氏县槐阳大街北段职教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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