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宏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21********34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721民初136号 |
案号 |
(2020)皖1721执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宏志欠原告汪丽苹50000元,由被告张宏志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1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75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7500元,2022年6月30日前给付75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7500元,2023年6月30日前给付7500元,余款25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原、被告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