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升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921********0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721民初362号
案号
(2020)皖1721执6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升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严红英欠款80000元及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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