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成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5********07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5民初837号
案号
(2020)皖1125执19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成龙、姜翠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多文120608.32元及利息(以120608.32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千分之七点八计算);二、被告柏华兵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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