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卫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23********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224刑初82号 |
案号 |
(2020)湘0224执6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吴卫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的刑期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所处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